秦楚风客户端
十堰广播电视台
今年3月,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,自今年7月1日起,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,必须按要求扫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;2026年1月1日起,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。
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“电子身份证”,具有唯一性。一盒药品的追溯码,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,若重复出现多次,就存在假药、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。
现在,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,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,具体查询方法来看下方攻略
编辑:陈琦
纳入65个品种 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启动
十堰全面落实处方药网售新规 筑牢线上用药安全线
创历史新高!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总量首破5000项
国家卫生健康委: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
新规在十堰落地!给线上购药立起“安全标尺”